環保部:未完成“水十條”污染治理任務的工業集聚區將“摘牌”
發表時間:2017-09-06
來源:人民網
作者:楊迪
環保部水環境管理司負責人6日向記者表示,一些地方落實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硬任務進展較慢,距離“水十條”時限要求有不少差距。
根據國務院2015年4月下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的目標要求,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
針對工業集聚區水污染的治理問題,“水十條”明確,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
為更好地推進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工作,解決一些地方落實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硬任務進展較慢問題,近日,環境保護部印發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任務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實硬任務。
“方案”規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是落實硬任務的責任主體,要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條”要求;各牽頭負責部門要加大調度和信息公開力度,指導存在問題的園區制定整改措施,各級環保部門應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赴現場督導;環境保護部將會同相關部委加大督導力度,對逾期未完成任務的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按“水十條”規定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這位負責人表示,當前,工業集聚區已成為工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是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的底線要求。
“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該負責人稱。





